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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房屋产权、试验示范基地使用权等变更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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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房屋产权、试验示范基地使用权等变更核准
项目类别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办理依据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十六条

办理条件 国家农技推广机构产权、实验示范基地使用权等发生变更。
申报材料   1、房屋产权、实验示范基地使用权书面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4份
  2、书面申请报告(变更的理由、用途和目的)
  原件4份申请者
办事流程 开始->受理->必要时实地勘察->审核->审批->结束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12(工作日)

  该时限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办证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部门 省农业厅
受理地址 福州市鼓屏路183号福建省农业厅
受理时间
联系方式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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