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房屋产权、试验示范基地使用权等变更核准 |
| 项目类别 |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
| 办理依据 |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十六条 |
| 办理条件 |
国家农技推广机构产权、实验示范基地使用权等发生变更。 |
| 申报材料 |
1、房屋产权、实验示范基地使用权书面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4份 2、书面申请报告(变更的理由、用途和目的) 原件4份申请者 |
| 办事流程 |
开始->受理->必要时实地勘察->审核->审批->结束 |
| 数量限制 |
无 |
| 办理期限 |
12(工作日)
该时限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办证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 受理部门 |
省农业厅 |
| 受理地址 |
省农业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福州市华林路123号闽台农业交流合作中心一层) |
| 受理时间 |
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
| 联系方式 |
0591-87402771 |
| 联系人 |
邹航、唐帅 |
| 监督投诉 |
0591-87846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