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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产品保质期农药销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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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超过产品保质期农药销售审批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项目
办理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福建省农药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具有农药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批准证书或生产许可号、产品标准号的农药研制者、生产者或者产品的经销商
申报材料   1、农药登记证
  复印件1份申请人出具盖章、系统信息比对
  2、产品标准
  复印件1份申请人出具盖章
  3、超过产品保质期的农药样品
  原包装3份申请人提供盖章
  4、申请报告
  纸质1份申请人提供盖章
办事流程 开始->受理->审核->审批->结束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5(工作日) 
  该时限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办证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部门 省农业厅
受理地址
受理时间
联系方式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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