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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产品保质期农药销售审批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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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超过产品保质期农药销售审批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项目
办理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福建省农药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具有农药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批准证书或生产许可号、产品标准号的农药研制者、生产者或者产品的经销商
申报材料
1、农药登记证
复印件1份申请人出具盖章、系统信息比对
2、产品标准
复印件1份申请人出具盖章
3、超过产品保质期的农药样品
原包装3份申请人提供盖章
4、申请报告
纸质1份申请人提供盖章
办事流程
开始->受理->审核->审批->结束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5(工作日)
该时限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办证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部门
省农业厅
受理地址
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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