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省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核准 |
| 项目类别 |
非行政许可审批 |
| 办理依据 |
中组部、人事部《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 |
| 办理条件 |
省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并完成考核结果的汇总、审核。 |
| 申报材料 |
1.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汇总呈报表 2.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 3.不称职人员情况登记表 4.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使用申报表(复印件) 5.年度考核工作总结(一份)。 |
| 办事流程 |
(一)申请。申请年度考核结果核准的单位,可以通过申报材料报送、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向省人事厅负责考核工作的业务处室提出申请。 (二)受理。申报的材料齐全、规范的,即予受理。申报的材料不齐全或者所填表格不规范的,受理单位当场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三)核准。按照考核有关规定,对申报单位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即予核准。不符合规定的,退回整改。 (四)送达。当场审查核准的,即当场返还经核准盖章的考核结果汇总呈报表;通过文件交换形式进行申报核准的,在规定办理时限内将核准盖章的考核结果汇总呈报表交换给申报单位。 |
| 数量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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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期限 |
3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 受理部门 |
福建省人事厅考核奖惩培训处 |
| 受理地址 |
福州市华林路80号省政府大院8号楼2层 |
| 受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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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0591-87833947、87833920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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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 |
驻人事厅监察室,电话:0591-878460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