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
项目类别
办理依据
办理条件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制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难的城乡居民。
申报材料
办事流程
1、个人申请,居(村)委会审查;2、报乡镇(街道)审核;3、由县(市、区)民政局批准。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对各地有关政策咨询、来信一周内回复。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部门
联系单位:福建省民政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处
受理地址
受理时间
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676215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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