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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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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

项目类别

 

办理依据

 

办理条件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制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难的城乡居民。

申报材料

 

办事流程

1、个人申请,居(村)委会审查;2、报乡镇(街道)审核;3、由县(市、区)民政局批准。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对各地有关政策咨询、来信一周内回复。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部门

联系单位:福建省民政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处

受理地址

 

受理时间

 

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676215

联系人

 

监督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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