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核发 |
| 项目类别 |
行政许可项目 |
| 办理依据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3号 ★《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 |
| 办理条件 |
★获得《导游人员资格证》; ★在一家旅行社或导游管理服务机构注册; ★不违反《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 |
| 申报材料 |
★申请人的《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导游员等级证书》及其复印件(原件仅供交验); ★与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及其复印件,或在导游服务机构登记的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原件仅供交验); ★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按规定填写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
书面受理、中国旅游网导游管理系统数据传送受理。 |
| 办事流程 |
接受申请的各设区市旅游局,核查申领人"导游资格证"、所服务旅行社和导游机构的合法性,核查所提供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文件的合法性→向申请人下达受理(或不受理)通知书→各设区市旅游局向省旅游局提交经核查合格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或网上数据传送核准→省旅游局决定颁发,并制作导游证寄达各设区市旅游局(网上数据审核通过后由可制证的设区市旅游局制证)→各设区市旅游局向申请人发放导游证→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的权力和义务。 |
| 数量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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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期限 |
受理之日起15日工作日内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代国家旅游局收取工本费肆拾元整 |
| 受理部门 |
福建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 |
| 受理地址 |
福州市东大路36号人才大厦9层(27路、 11路、 818路 、966路、 9路、968路公交车至八方大厦站下车) |
| 受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 |
| 联系方式 |
0591—87672709 |
| 联系人 |
周素民 |
| 监督投诉 |
0591-876727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