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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换证及变更受理
项目名称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换证及变更受理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项目
办理依据

《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办理条件 符合《旅行社条例》相关规定
申报材料 一、变更投资人
1、《旅行社变更事项登记表》;2、新旅行社管理人员情况表;3、新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5、新的股东会决议;6、新的旅行社章程;7、转让合同(如国有资产变更,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变更(转让)行为的批文);8、原《旅行社许可证》正、副本。
二、变更经营地址
1、《旅行社变更事项登记表》;2、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3、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4、原《旅行社许可证》正、副本。 
 三、 变更企业名称
1、工商局开具的变更名称核准通知(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2、《旅行社变更事项登记表》;3、原《旅行社许可证》正、副本。
四、变更法定代人
1、《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2、新的旅行社章程或章程修正案;3、新的旅行社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5、原《旅行社许可证》正、副本。
五、《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损坏换发
将损坏《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上交省旅游局申请换发
六、《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遗失补证
应当在遗失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启事,并提供报纸原件向省旅游局申请补发。
办事流程 旅行社根据变更事项:应持相应的变更资料(一式两份),向所在地设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备案,,并加盖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章,后上送省旅游局办理变更手续。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部门 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
受理地址 福州市东大路 36 号人才大厦 9 楼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9 路 ( 动物园 ) 、 9 路、 11 路、 27 路、 72 路、 78 路 ( 原 968 路 ) 、 106 路 ( 原 702 路 ) 、 118 路 ( 原 818 路)公交车至八方大厦站下车)
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联系方式 0591—87672736
联系人 王家淦
监督投诉  0591—87672759
· 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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