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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
项目名称 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办理条件   我省企业需要聘用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技能人才和特殊技能人才,能提供所聘用外国人的相关材料的
申报材料   1、外国人的无犯罪记录 [编号:00359123AA09000_01]
  原件、翻译件 各1份 申请个人 盖章
  2、外国人拟就业岗位的相关学历证明 [编号:00359123AA09000_02]
  原件、翻译件 各1份 申请个人 盖章
  3、拟雇用外国人的简历 [编号:00359123AA09000_03]
  原件 1份 申请个人或单位 盖章
  4、外国人有效护照和签证 [编号:00359123AA09000_04]
  原件、复印件 一份 核对
  5、用人单位的书面申请报告 [编号:00359123AA09000_05]
  原件 1份 申请单位 盖章
  6、营业执照 [编号:00359123AA09000_06]
  复印件 1份 申请单位
  7、三资企业需提供外经贸部门的批准证书 [编号:00359123AA09000_07]
  复印件 1份 申请单位
  8、外国人的健康状况证明 [编号:00359123AA09000_08]
  复印件 1份 盖章
办事流程   开始->受理->审核->审批->结束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5(工作日)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部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受理地址   福州市鼓东路4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楼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受理时间  
联系方式   0591-87537006  
联系人   童怡、林洪玮 
监督投诉   0591-87537009  
· 外国人就业登记表.doc
· 外国人就业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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