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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已经有职业签证的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处外国人就业证申请办理)
项目名称 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已经有职业签证的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处外国人就业证申请办理)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1996年1月22日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外经贸部发布)(劳部发[1996]29号) 
办理条件 我省企业需要聘用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技能人才和特殊技能人才,能提供所聘用外国人的相关材料的 
申报材料   1、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2、用人单位的书面申请报告(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3、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工作证(原件、复印件)
  4、外国人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三张
  5、外国人有效护照及职业签证(原件、复印件)
  6、外国人的健康状况证明(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原件、复印件)
  7、《外国人就业登记表》两份(可从网上下载)
  8、委任书
办事流程 开始->受理->审核->审批->结束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5(工作日)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办证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部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受理地址
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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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国人就业登记表
· 外国人就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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