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国福建
>
网上办事
>
部门
>
省劳动保障厅
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申请续延就业期限)
办事指南
在线申报
状态查询
在线咨询
项目名称
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申请续延就业期限)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1996年1月22日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外经贸部发布)(劳部发[1996]29号)
办理条件
我省企业需要聘用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技能人才和特殊技能人才,能提供所聘用外国人的相关材料的
注:需换证的还需提供二寸彩色照片一张并且被聘用的外国人须到场签署《外国人就业证》
申报材料
1、三资企业需提供外经贸部门的批准证书(原件、复印件)
2、用人单位书面申请续延外国人就业期限的报告(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3、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4、外国人职业签证、护照(原件、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办事流程
开始->受理->审核->审批->结束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5(工作日)
该时限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办证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部门
省劳动保障厅
受理地址
受理时间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监督投诉
【
收藏
】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