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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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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项目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办理条件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需要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申报材料
1、本企业工会意见
原件 1份 申请人 签字盖章
2、特殊工时审批申请报告
纸质原件 3份 申请人 签字盖章
办事流程 1、受理:如提交材料交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立即受理并签发受理通知单,
若提供材料不齐全,5个工作日一次性告知。
2、审核审批:我厅审核确认以后审批答复。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5(工作日) 
该时限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办证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部门 省劳动保障厅 
受理地址
受理时间
联系方式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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