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国福建
>
网上办事
>
部门
>
省劳动保障厅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
办事指南
在线申报
状态查询
在线咨询
项目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
项目类别
非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国发[1998]44号“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管理。劳动保障部会同卫生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制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
一、符合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一、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
二、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的标准
三、严格执行国家、省物价部门规定价格政策。经物价监督检查合格
四、严格执行医保有关政策
申报材料
办事流程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部门
福建省劳动保障厅医保处
受理地址
受理时间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监督投诉
【
收藏
】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