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国福建 > 网上办事 > 部门 > 省劳动保障厅
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范围审批
办事指南 在线申报 状态查询 在线咨询
项目名称 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范围审批
项目类别 非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0〕37号

办理条件   1、原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
  2、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规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等。
申报材料
办事流程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部门 福建省劳动保障厅医保处
受理地址
受理时间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监督投诉  
收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