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科技团组出国审批 |
| 项目类别 |
非行政许可 |
| 办理依据 |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委办〔2000〕142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厅(局)级及其以下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05〕79号)。 |
| 办理条件 |
省科技厅组织的出访团组和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渠道派出的团组县处级以下人员出访,由省科技厅审批。 |
| 申报材料 |
1、申请报告 纸质原件 1份 申请人提供 签字盖章 内容包括团组名称、出访任务、团组人员情况、出访日期、停留时间和所需费用来源等; 2、外单位参加组团人员提供其主管厅局级单位出具的同意函 外单位参加组团人员提供其主管厅局级单位出具的同意函 原件 1份 其主管厅局级单位出具 签字盖章 3、省科技厅系统人员出访需填写《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人员审批申报表》 省科技厅系统人员出访需填写《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人员审批申报表》 原件 1份 省科技厅出具 签字盖章 4、出访国家(或地区)邀请函 原件、复印件及其译文, 2份 出访国家及单位提供 签字盖章 内容包括:邀请方的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及传真号码;出访目的、出访人员名单、出访日期、出访日程安排、停留时间和所需费用来源;邀请函必须由出访国家(或地区)本土发出 |
| 办事流程 |
开始->受理->审核->审批->结束 |
| 数量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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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期限 |
5(工作日)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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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部门 |
福建省科技厅 |
| 受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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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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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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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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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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