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科技团组出国审批 |
| 项目类别 |
非行政许可 |
| 办理依据 |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委办〔2000〕142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厅(局)级及其以下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05〕79号)。 |
| 办理条件 |
1、省科技厅组织的出访团组的团组县处级以下人员。 2、在我省范围内(不含厦门)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渠道派出的人员。 |
| 申报材料 |
1、申请报告 纸质原件 1份 申请人提供 签字盖章 内容包括团组名称、出访任务、团组人员情况、出访日期、停留时间和所需费用来源等; 2、外单位参加组团人员提供其主管厅局级单位出具的同意函 外单位参加组团人员提供其主管厅局级单位出具的同意函 原件 1份 其主管厅局级单位出具 签字盖章 3、省科技厅系统人员出访需填写《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人员审批申报表》 省科技厅系统人员出访需填写《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人员审批申报表》 原件 1份 省科技厅出具 签字盖章 4、出访国家(或地区)邀请函 原件、复印件及其译文, 2份 出访国家及单位提供 签字盖章 内容包括:邀请方的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及传真号码;出访目的、出访人员名单、出访日期、出访日程安排、停留时间和所需费用来源;邀请函必须由出访国家(或地区)本土发出 |
| 办事流程 |
开始->受理->审核->审批->结束 在我省范围内(不含厦门)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渠道派出的人员办理流程:派出人员提交申请材料获得JICA批准赴台的,非中央垂直管理部门的人员由我厅出具任务批件,派出人员持该任务确认件按所属单位的出国审批程序办理护照(签证由JICA办统一办理):中央垂直管理部门按照所属单位的审批审办程序赴省外办或相关国家部位国际合作司办理任务确认件和护照 |
| 数量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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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期限 |
5(工作日)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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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部门 |
福建省科技厅 |
| 受理地址 |
福州市北环西路108号科技大厦 |
| 受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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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0591-87883833 |
| 联系人 |
阮文工 |
| 监督投诉 |
0591-87882538 0591-87883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