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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生成与受理、管理、变更、验收
项目名称 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生成与受理、管理、变更、验收
项目类别 非行政许可审批权
办理依据

《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1、申报单位:在闽(计划单列市除外)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项目内容务必在《2009年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申报选题表》(见附件)所确定的专题范围内。
  3、已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若有2项(含2项)以上项目到期未验收或鉴定,其申报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
  4、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前5名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不超过2项。
  5、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项目,促进产学研协作;鼓励政府拨款、单位自筹和银行贷款等多渠道、多层次筹集经费。
申报材料  
办事流程   1、申请者登录福建省科技网(http://www.fjinfo.gov.cn),了解当年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选定申请项目内容;
  2、申请者下载并填写《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提供电子数据文档和必要的佐证材料,逐级签章报送;
  3、具备推荐资格的单位(设区市科技局、省直部门、高等院校等)初审汇总,报省科技厅;
  4、经专家评审,省科技厅审定后,以文件形式下达。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网上申报、推荐时间为2009年4月8日至4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收费
受理部门   发展计划处
受理地址  
受理时间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1-87881125(计划处)   0591-87881125(高新处)                   0591-87881277(农业处)   0591-87883248(社发处)   监督电话:0591-87882538     申报网址:http://www.fjkj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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