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报批 |
| 项目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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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依据 |
《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闽科计〔2005〕14号) |
| 办理条件 |
1、符合当年科技重大专项年度发展重点领域; 2、符合《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中申请条件。 |
| 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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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流程 |
1、申请者登录福建省科技网(http://www.fjinfo.gov.cn),了解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年度发展重点领域,选定申请项目内容; 2、申请者下载并填写《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按提纲要求编制《福建省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建议书》,提供电子数据文档和必要的佐证材料,逐级签章报送; 3、具备推荐资格的单位(设区市科技局、省直部门、高等院校等)初审汇总,报省科技厅; 4、经备选项目可行性论证,省科技厅审定后,以文件形式下达。 |
| 数量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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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期限 |
每年12月前下达计划。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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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部门 |
省科技厅专项办,电话:(0591)87882969 工业: 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处,电话:(0591)87881523; 农业: 农业科技处,电话:(0591)87881277; 社会发展: 社会发展处,电话:(0591)87883255; 星火计划: 星火计划办公室,电话:(0591)87881497。 |
| 受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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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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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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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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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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