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 项目类别 |
非行政许可 |
| 办理依据 |
1、《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3、《省委、省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决定》;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
| 办理条件 |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 |
| 申报材料 |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上年度专项审计报告 原件、复印件 各1份 申报代表从第三方机构获得 盖章 专项审计要求审计下列内容:(1)年总收入;(2)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及其分项明细;(3)技术性收入及其分项明细(可包括: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出口等收入);(4)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与技术性收入之和占年总收入的百分比;(5)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经费及其分项明细(可包括:现金投入新购置的当年摊销的研究开发设备费,仪器设备折旧,研发场地使用费,实验耗材、科研试制外协,技术图书资料、鉴定检测、专利申请与维护,研发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差旅费,生产设施用于研发的占用费[应标明占用的生产设备名称与台数,设备原值,当年折旧值,研发占用天数,研发占用费],专家咨询、会议费等),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经费占年总收入百分比。 2、《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考核)申报表》 原件 2份 申请人填报 盖章 3、企业研究与开发情况简介 原件 2份 申请人填报 盖章 简介包括企业发展概况、产业规模、生产管理、设备配备情况,人力资源与管理、研发条件与管理、近三年研发状况及业绩、主要高新技术产品及其市场前景、企业发展规划等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2份 申报代表从第三方机构获得 盖章 5、技术成果拥有者对该成果享有权利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包括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植物新品种登记证书、新药证书、专利权转让合同、技术合同、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及有关技术文件,如检测报告、查新报告、产品质量标准及报送相关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等 复印件 2份 申报代表从第三方机构获得 盖章 6、本年度和上年度的财务报表和资产负债表 原件 2份 申请人填报 盖章 7、主要科技人员名单 原件 2份 申请人填报 盖章 8、企业章程复印件 复印件 2份 申请人填报 盖章 9、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环保、生产、安全等证明,尤其是医药、农药、食品、邮电通讯等须国家特批专卖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批文或销售批文等相关材料 复印件 2份 申报代表从第三方机构获得 盖章 10、企业税务登记副本 复印件 2份 申报代表从第三方机构获得 盖章 |
| 办事流程 |
开始->受理->审核->审批->结束 |
| 数量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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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期限 |
25(工作日)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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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部门 |
福建省科技厅 |
| 受理地址 |
福州市北环西路108号科技大厦 |
| 受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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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0591-87881523 |
| 联系人 |
马菁 |
| 监督投诉 |
咨询电话:0591-87881523 监督电话:0591-87882538 管理工作网: www.innocom.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