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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重点实验室设立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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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省重点实验室设立审批
项目类别 非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福建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闽科财[2004]38号)

办理条件   符合《福建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申报省重点实验室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申报材料   1、《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
  原件 2份 申报人填写 签字、盖章
  2、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可行性报告
  原件 7份 申报人填写 签字、盖章
  3、原科研实体成立文件
  原件 申报人提供 签字、盖章
  4、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复印件 申报人提供 签字、盖章
  5、受理和批准专利证书
  复印件 申报人提供 签字、盖章
  6、固定工作人员身份证
  复印件 申报人提供 签字、盖章
  7、承担省级以上科技项目合同书
  复印件 申报人提供 签字、盖章
  8、获省级以上科技奖励项目证书
  复印件 申报人提供 签字、盖章
  9、实验室科研用房平面图
  复印件 申报人提供 签字、盖章
办事流程

开始->受理->审核->审批->结束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5(工作日)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部门 省科技厅
受理地址
受理时间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监督投诉  
· 福建省重点实验室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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