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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一类口岸对外开放申报审核 |
| 项目类别 |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
| 办理依据 |
1、《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国发[1985]113号) 2、《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施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1]3号) 3、《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2]14号) 4、《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关于开放口岸检查检验配套设施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发[1993]44号) 5、《国务院关于开放口岸检查检验配套设施建设资金问题的批复》(国函[1994]74号) |
| 办理条件 |
列入国家口岸发展规划和年度审理计划 |
| 申报材料 |
1、口岸开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近三年内可达到的对外客货运量,经济效益和发展预测资料; 2、口岸的整体规划,地理位置平面图和航道、港口、码头、机场的有关资料; 3、口岸基本建设、检查检验场地和办公、生活设施的建设规划,投资预算和资金来源,以及口岸建设期限和预计开通的时间; 4、当地口岸查验单位和发改、交通等地方相关部门的意见。 |
| 办事流程 |
见附件 |
| 数量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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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期限 |
自收到办理通知15日内提出意见报省政府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 受理部门 |
福建省口岸与海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 受理地址 |
福州市华林路385号,邮编:350013(乘2、5、17、20、22、51、55路公交车到福州汽车北站下车) |
| 受理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6月-9月15:00-18:00) |
| 联系方式 |
0591-87575119 |
| 联系人 |
孙俊、郑敏洁 |
| 监督投诉 |
0591-875758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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