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省一级达标中学免于参加全省高中会考审批 |
| 项目类别 |
非行政许可 |
| 办理依据 |
《关于一级达标中学申报免于参加全省高中会考的试行办法》(闽教〔1997〕中32号) |
| 办理条件 |
省一级达标高中 |
| 申报材料 |
1、学校申请报告,内容应当包括申报资格、申报条件和申报理由等 原件 3份 申请学校 学校和主管教育部门盖章 需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 2、近两年来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的情况总结(含成效和问题) 纸质 3份 申请学校 学校和主管教育部门盖章 需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 3、学校三年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实验方案 纸质 3份 申请学校 学校和主管教育部门盖章 需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 |
| 办事流程 |
1、学校将申报材料报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 2、报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由省教育厅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派人到校进行实地核查。 3、经审批通过免于参加全省高中会考的学校名单由省教育厅统一公布。 |
| 数量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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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期限 |
25(工作日)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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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部门 |
福建省教育厅 |
| 受理地址 |
福州市鼓屏路 |
| 受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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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0591-87091353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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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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