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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一级达标中学免于参加全省高中会考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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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省一级达标中学免于参加全省高中会考审批
项目类别 非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关于一级达标中学申报免于参加全省高中会考的试行办法》(闽教〔1997〕中32号)
办理条件 省一级达标高中
申报材料   1、学校申请报告,内容应当包括申报资格、申报条件和申报理由等
  原件 3份 申请学校 学校和主管教育部门盖章 需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
  2、近两年来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的情况总结(含成效和问题)
  纸质 3份 申请学校 学校和主管教育部门盖章 需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
  3、学校三年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实验方案
  纸质 3份 申请学校 学校和主管教育部门盖章 需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
办事流程   1、学校将申报材料报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
  2、报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由省教育厅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派人到校进行实地核查。
  3、经审批通过免于参加全省高中会考的学校名单由省教育厅统一公布。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25(工作日)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部门 福建省教育厅
受理地址 福州市鼓屏路
受理时间
联系方式 0591-87091353
联系人
监督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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