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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更改校名
项目名称 中等职业学校更改校名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办理条件 福建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办学的行业部门
申报材料   1、学校申请报告
  纸质原件 1份 需要盖章
  2、学校基本情况
  纸质原件 1份
  3、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纸质原件 1份 需要盖章。
办事流程 开始 --> 受理 --> 审核 --> 会签 --> 审批 --> 结束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7(工作日)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部门 福建省教育厅
受理地址 福州市鼓屏路162号 
受理时间
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091307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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