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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
中等职业学校更改校名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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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中等职业学校更改校名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办理条件
福建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办学的行业部门
申报材料
1、学校申请报告
纸质原件 1份 需要盖章
2、学校基本情况
纸质原件 1份
3、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纸质原件 1份 需要盖章。
办事流程
开始 --> 受理 --> 审核 --> 会签 --> 审批 --> 结束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7(工作日)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部门
福建省教育厅
受理地址
福州市鼓屏路162号
受理时间
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091307
联系人
监督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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