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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非深水岸线使用审批
项目名称   港口非深水岸线使用审批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交通运输部2004年第5号公告

办理条件   1、项目建设符合港口总体规划
  2、项目经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和备案
申报材料   关于××××××使用港口岸线的批复
  纸质 1 不需要
办事流程   受理→ 处室审核→ 分管领导审批→ 领导签发→ 结束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10(工作日)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部门   省交通运输厅
受理地址   福州市杨桥中路2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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