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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占用、挖掘公路等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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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特殊情况占用、挖掘公路等的许可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项目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44条规定。

办理条件 有正式申请才给予受理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主要理由;详细地点;安全保障措施;施工期限;修复、改建公路的措施或补偿方式及数额等);
  (2)《占用、挖掘公路申请表》;
  (3)规划许可证或建设批文;(较大工程项目)
  (4)该项目设计图及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较大工程项目)
  (5)安全承诺书;
办事流程 路政行政许可流程图(点击链接)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闽财综[1995]113号
受理部门 市、区县公路路政管理部门
受理地址   1、各设区(市)公路路政管理部门
  2、各县公路路政管理部门
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监督投诉 福建省交通厅路政处,0591-8707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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