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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 1 )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 3 年; ( 2 )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 60% ,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 60% ; ( 3 )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 15 年以上; ( 4 )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 20 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16 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 5 )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 6 )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 7 )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 100 万元; ( 8 )企业近 3 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审计报告和缴税凭证); ( 9 )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 10 平方米 ; ( 10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 11 )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 12 )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 3 年内无建设部令第 149 号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2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 1 )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 60% ,且其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 60% ; ( 2 )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 ( 3 )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 12 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8 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 6 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 4 )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 5 )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 6 )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 50 万元; ( 7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 10 平方米 ; ( 8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 9 )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 10 )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审计报告和缴税凭证); ( 11 )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建设部令第 149 号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3 、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申请条件按照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条件第( 1 )项至第( 9 )项所列资质标准核定为乙级,设暂定期一年。
1 、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的,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 : ( 1 )甲级资质填写《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变更审核表》,乙级和暂定资质填写《 福建省企业资质 变更申请表》 ; ( 2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 3 )企业变更后的章程; ( 4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 5 )初审部门审核意见。 2 、申请企业注册资本变更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 1 )《 福建省企业资质 变更申请表》 ; ( 2 )董事会决议; ( 3 )股东出资协议并附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 ( 4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 5 )出资人中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 6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 7 )初审部门审核意见。 3 、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提交以下资料: ( 1 )《 福建省企业资质 变更申请表》 ; ( 2 )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文件(无上级主管部门企业需提供股东会议或者董事会决议); ( 3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 4 )企业章程修正案; ( 5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 6 )初审部门审核意见。 4 、申请企业技术负责人变更的,应提交以下资料: ( 1 )《 福建省企业资质 变更申请表》 ; ( 2 )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 3 )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学历证明、职称证书、劳动合同、从事工程造价的工作简历、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人事代理证明、社会保险凭证、身份证复印件; ( 4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 5 )初审部门审核意见。 5 、申请企业地址变更,应提交下列材料: ( 1 )《 福建省企业资质 变更申请表》 ; ( 2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 3 )办公住所产权及租用合同; ( 4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 5 )初审部门审核意见。 6 、注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应提交下列材料: ( 1 )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 2 )证明其原因的有效文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应经初审机关加盖原件校核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