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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证明; 3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文件; 4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文件及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5 、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 、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 7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证明; 8 、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和规程的要求的证明; 9 、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证明; 10 、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文件; 11 、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证明; 以上材料留存初审机关备查。 向省厅提交以下材料: 1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二份); 2 、初审机关出具的初审文件;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变更材料:
1、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的(不涉及企业改制) ,应提交下列材料: ( 1 )《福建省建设厅企业资质变更申请表》; ( 2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 3 )企业全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正、副本原件; ( 4 )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复印件; ( 5 )企业变更后的章程复印件; ( 6 )工商变更登记基本情况表; ( 7 )初审部门审核意见。 2 、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提交以下资料: ( 1 )《福建省建设厅企业资质变更申请表》; ( 2 )企业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文件(无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企业需提供股东会议或者董事 会决议); ( 3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 4 )企业全部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5 )企业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 6 )初审部门审核意见。 3 、申请企业单位地址变更的,应提交以下资料: ( 1 )《福建省建设厅企业资质变更申请表》; ( 2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 3 )企业全部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4 )初审部门审核意见。 4 、注销 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或者企业依法终止的应提交以下资料(一份): ( 1 )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 2 )证明其原因的有效文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应经初审机关加盖原件校核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