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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报告; 2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含申请表和企业基本信息表); 3 、原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5 、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6 、验资报告和审计报告(新设立企业不提交)复印件; 7 、主要办公设备清单和办公场所[自有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房屋产权证及租用合同复印件]; 8 、技术经济负责人任职文件、个人简历; 9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含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社保缴费证明(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提交近三年社保证明,其他人员提交申报时点近半年内其中一个月社保证明)、劳动合同、人事档案代理证明,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 10 、近三年招标代理业绩的委托代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和业主评价意见; 11 、技术、经济等方面评标专家职称(聘书),机构内部管理各类规章制度等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资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应经初审机关加盖原件校核印章。
变更材料:
1 、机构名称(不涉及企业改制)变更(甲级由建设部变更) ( 1 )甲级资质填写《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乙级以下资质填写《 福建省企业资质 变更申请表》; (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3 )原有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4 )企业变更后的章程; ( 5 )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 2 、变更机构法定代表人、技术经济负责人 ( 1 )《 福建省企业资质 变更申请表》; (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3 )变更人员的个人简历(经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身份证、任职文件、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技术经济负责人变更还应提供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职称证书(不含非公有制、乡镇企业系列职称)、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的复印件; ( 4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 、变更机构注册资本、股东(投资人) ( 1 )《 福建省企业资质 变更申请表》; ( 2 )企业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3 )企业变更后的章程; ( 4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 、变更机构工商注册地址、开户银行 ( 1 )《 福建省企业资质 变更申请表》; ( 2 )企业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3 )变更开户银行的证明文件; ( 4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 、注销工程招标代理资格 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或者企业依法终止的应提交以下资料: ( 1 )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 2 )证明其原因的有效文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应经初审机关加盖原件校核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