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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设立驻福建办事处的单位可在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外网上下载填写《外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企事业单位设立驻福建办事处申报表》,请用钢笔或水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 2、提交申请设立驻福建办事处必备的材料:(一)由派出单位向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提交申请设立驻福建办事处的报告一份(要用正式的红头文件或本单位的便笺,有文号,以公文格式打印),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设立办事处的目的、具体的工作任务、办事处主任(或负责人)姓名、办公详细地址和电话。(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本公司的公章,在盖公章处标明:本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三)办事处主任(或负责人)的任命书或聘任书一份,说明任职年限。(四)办事处主任(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五)派出单位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六)属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或企业,还应提交生产企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复印件等。(七)派出单位基本情况简介或宣传册。(八)办公场所用房的有关证件或租房协议的复印件一份。
注意事项:申报表及申报材料要求内容真实无误,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申请单位负责人和申请经办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