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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用电限电序位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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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计划用电限电序位表审核
项目类别
其他
办理依据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办理条件
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生产调度部门的要求、用户的特点和电网安全运行的需要。
申报材料
1、经地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的事故及超计划用电的限电序位表;
2、××年福建省电网紧急限电序位表、××年福建省超电网供电能力限电序位表。
办事流程
省级电网管理部门提出事故及超计划用电的限电序位表,经省级人民政府的生产调度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调度机构执行。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送审材料齐全的前提下,我委20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部门
省经贸委能源处
受理地址
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政府屏山大院8号楼省经贸委能源处,邮编:350003
受理时间
联系方式
0591-87832741、87809338
联系人
林本霖、李翔
监督投诉
0591-87821034、8782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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