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职务船员证书》(甲类和乙类三等以上)的考试发证 |
| 项目类别 |
行政许可 |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舶船员发证规定》、《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渔业船舶船员培训考试发证管理暂行办法》 |
| 办理条件 |
1、无限航区和有限航区三等及以上渔业船舶职务船员证书; 2、年龄在18周岁至未满60周岁间,身体健康; 3、具有相应的文化水平、任职资历或海上资历; 4、经过主管机关认证的培训机构培训,并通过考试。 |
| 申报材料 |
1、渔业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发证申请表 原件 1份 2、由乡镇以上医院出具的12个月以内检查的“渔业船员体检表” 原件 1份 3、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原件 3份 4、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有效证件 原件和复印件 1份 5、经主管机关认证的培训机构出具的业务培训证明 原件 1份 6、原《职务船员适任证书》 原件 1份 7、《渔业船员服务簿》(初级职务考试者除外) 原件和复印件 1份 8、《渔业船员专业训练合格证》 原件和复印件 1份 |
| 办事流程 |
收件-受理-审核-审批 |
| 数量限制 |
无 |
| 办理期限 |
25(工作日)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以及考试、考核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按照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52号)规定收费 |
| 受理部门 |
省海洋与渔业厅 |
| 受理地址 |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行政许可受理中心(福州市冶山路26号) |
| 受理时间 |
周一至周日8:00-12:00、14:30-17:30(其中,6月1日-9月30日的下午为15:00-18:00),国家法定节日除外。 |
| 联系方式 |
0591-87270950 |
| 联系人 |
黄斌 |
| 监督投诉 |
87846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