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网上办事>>部门>>省海洋与渔业厅
 
 
 
省级网上审批受理发布平台
办理情况查询

教 育   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   医疗卫生
住 房   交 通
公用事业   应急管理
证件办理   三农服务
企业开办   资质认定
会展服务      
设区市办事服务
福州市 厦门市 漳州市
泉州市 莆田市 三明市
南平市 龙岩市 宁德市
常用电话 更多 >>
·匪警 110
·火警 119
·急救中心 120
·道路交通事故报警 122
·水上求救专用电话 12395
·税务局通用电话 12366
·环保局监督电话 12369
·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 123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职务船员证书》(甲类和乙类三等以上)的考试发证
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职务船员证书》(甲类和乙类三等以上)的考试发证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舶船员发证规定》、《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渔业船舶船员培训考试发证管理暂行办法》

办理条件 1、无限航区和有限航区三等及以上渔业船舶职务船员证书;
2、年龄在18周岁至未满60周岁间,身体健康;
3、具有相应的文化水平、任职资历或海上资历;
4、经过主管机关认证的培训机构培训,并通过考试。
申报材料   1、渔业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发证申请表
  原件 1份
  2、由乡镇以上医院出具的12个月以内检查的“渔业船员体检表”
  原件 1份
  3、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原件 3份
  4、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有效证件
  原件和复印件 1份
  5、经主管机关认证的培训机构出具的业务培训证明
  原件 1份
  6、原《职务船员适任证书》
  原件 1份
  7、《渔业船员服务簿》(初级职务考试者除外)
  原件和复印件 1份
  8、《渔业船员专业训练合格证》
  原件和复印件 1份
办事流程 收件-受理-审核-审批
数量限制  无
办理期限   25(工作日)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以及考试、考核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按照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52号)规定收费
受理部门 省海洋与渔业厅
受理地址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行政许可受理中心(福州市冶山路26号)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日8:00-12:00、14:30-17:30(其中,6月1日-9月30日的下午为15:00-18:00),国家法定节日除外。
联系方式 0591-87270950
联系人 黄斌  
监督投诉  87846915
收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