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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职务船员证书》的考试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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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职务船员证书》的考试发证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舶船员发证规定》、《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渔业船舶船员培训考试发证管理暂行办法》

办理条件 1、无限航区和有限航区三等及以上渔业船舶职务船员证书;
2、年龄在18周岁至未满60周岁间,身体健康;
3、具有相应的文化水平、任职资历或海上资历;
4、经过主管机关认证的培训机构培训,并通过考试。
申报材料   1、渔业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发证申请表
  原件 1份
  2、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12个月以内检查的“渔业船员体检表”
  原件 1份
  3、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原件 3份
  4、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有效证件
  原件和复印件 1份
  5、经主管机关认证的培训机构出具的业务培训证明
  原件 1份
  6、原《职务船员适任证书》
  原件 1份
  7、《渔业船员服务簿》(初级职务考试者除外)
  原件和复印件 1份
  8、《渔业船员专业训练合格证》
  原件和复印件 1份
办事流程 收件-受理-审核-审批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25(工作日)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部门 省海洋与渔业局
受理地址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行政许可受理中心
受理时间
联系方式 0591-87270950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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