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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船舶普通船员专业基础训练合格证》的考核发证
项目名称 《渔业船舶普通船员专业基础训练合格证》的考核发证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由县级渔港监督机构负责办理)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农渔发〔1998〕4号《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普通船员专业基础训练考试发证办法〉的通知》
  3.农业部第38号令《关于修订农业行政许可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办理条件   1.各类渔业船舶普通船员;
  2.年龄在18周岁至未满60周岁间,身体健康;
  3.具有相应的文化水平;
  4.经过考核发证机关根据农业部的规定认定的培训单位培训 (培训科目见附件3)合格;
申报材料   ①本人填写的“渔业船员考试发证申请表”;
  ②乡镇以上医院出具的12个月以内检查的“渔业船员体格检查表”;
  ③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两张;
  ④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⑤渔业船员专业基础训练培训单位出具的培训合格证明。
办事流程   1.材料受理。
  县级渔港监督机构受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2.发证.
  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考核发证机关发给专业基础训练合格证。
数量限制  无
办理期限 考试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发证。
收费标准及依据  按照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52号)收取
受理部门 县级渔港监督机构
受理地址 县级渔港监督机构受理中心
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时间内
联系方式 县级渔港监督机构联系电话
联系人 县级渔港监督机构联系人
监督投诉  0591-87846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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