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2004]8号)、《关于调整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部分职能及编制的通知》(闽委编办[2004]44号)
编制工挂(包干)方案、提交申请材料→企业分配处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委领导审核批准→办理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