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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工资总额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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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省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工资总额核准
项目类别 其他
办理依据

  《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2004]8号)、《关于调整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部分职能及编制的通知》(闽委编办[2004]44号)

办理条件 省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
申报材料   (一)申请工效挂钩企业必备的材料:
  1、提交工效挂钩申请方案的报告一份;
  2、《省属企业工效挂钩申报表》;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企业前三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已进成本工资额”数据);
  4、加盖本企业公章的上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和基本情况表。
  (二)申请工资总额包干企业必备的材料:
  1、提交经主管部门确认的包干申请方案报告一份;
  2、《省属企业工资总额包干申报表》;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企业前二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加盖本企业公章的上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
办事流程

  编制工挂(包干)方案、提交申请材料→企业分配处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委领导审核批准→办理批复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收费标准及依据 暂不收费。 
受理部门 省政府国资委企业分配处
受理地址
受理时间
联系方式 87668830
联系人 林涛
监督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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