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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区市办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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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警 110
·火警 119
·急救中心 120
·道路交通事故报警 122
·水上求救专用电话 12395
·税务局通用电话 12366
·环保局监督电话 12369
·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 12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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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
| 项目类别 |
行政许可 |
| 办理依据 |
两个不同法人(个人)或法人与个人之间的土地使用权因转让、交换、赠与或划转等原因发生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变更登记。 |
| 办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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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 |
一、基本材料指不论申请何种登记都必须提交的材料件。属双方共同申请登记的,《土地登记申请书》双方共同填写,以下所列2-6项双方都必须提供。 1、土地登记申请书(含申请登记宗地地形图或地籍图)(表格由受理窗口提供); 2、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表格由受理窗口提供); 3、土地登记委托书(表格由受理窗口提供); 4、法人代表和代理人身份证; 5、单位法人证明或营业执照; 6、如申请人名称与申请登记提交的材料有关名称不一致,应提供名称变更相关文件。 7、如本宗土地有涉及到他项权利,应提交他项权利拥有者书面同意报告,并提交他项权利证书(原件),同时申请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二、权属证明材料指申请土地登记有关文件依据。 1、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2、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权属证明,如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等 3、其它材料如下:(1)因企业改制,涉及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A、以授权经营方式处置土地资产应提交如下材料: 1、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及批准文件 2、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报告书 3、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方案及章程的批复文件 4、授权经营的土地使用权评估值转增国有资本金的文件 5、入股方式转让的,提交入股合同;转让的,提交转让合同; 6、单位合并、分立和企业兼并的,提交合同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7、处分抵押财产的,提交处分抵押财产有关证明文件; B、以作价入股方式处置土地资产应提交如下材料: 1、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及批准文件 2、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报告书 3、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合同; C、以国家租赁方式处置土地资产应提交如下材料: 1、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及批准文件 2、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报告书 3、国有土地租赁合同; D、以出让方式处置的土地资产应提交如下材料: 1、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及批准文件 2、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报告书 3、国有土地租赁合同; 4、补办土地出让合同和出让金缴付凭证。(2)其它情况引起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1、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原件) 2、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应提供市县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转让的文件和出让合同以及出让金全额缴付凭证。 |
| 办事流程 |
一、受理 二、资料审查 三、初审 四、复核 五、审核 六、签发 |
| 数量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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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期限 |
20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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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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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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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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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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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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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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