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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查单位资质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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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地质勘查单位资质变更
项目类别
办理依据

国务院令2008年第520号

办理条件
申报材料   (一)地质勘查资质申请书;(二)法人资格证明文件;(三)勘查技术人员名单、身份证明、资格证书和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四)勘查设备、仪器清单和相应证明文件;(五)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有关文件。
办事流程   地质勘查单位变更单位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或者事业单位变更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部门
受理地址
受理时间
联系方式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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