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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司企业法人章程备案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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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非公司企业法人章程备案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项目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办理条件
企业法人因修改章程,不涉及原主要登记事项的,应当及时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申报材料
企业法人备案申请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章程修正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办事流程
收件-受理审查-核准-颁发通知书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部门
省工商局企业注册登记局
受理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358号省工商局办公楼二层办事大厅
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办公时间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87760773
联系人
监督投诉
省工商局监察室、效能办联系电话:0591-8773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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