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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
户外广告登记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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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户外广告登记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项目
办理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办理条件
发布单位具有广告经营范围,在法律法规或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范围以外发布
申报材料
1.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及登记委托书;
2.广告公司和广告主的营业执照或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
3.广告样件;
4.户外广告业务合同;
5.户外广告场地或者设施的使用权证明(包括场地或设施的产权证明、使用协议等,所在地的具体地形图);
6.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办事流程
受理-审查-审批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部门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
受理地址
受理时间
联系方式
0591-87714242
联系人
监督投诉
省工商局监察室(效能办)、电话0591-8773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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