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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广告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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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烟草广告审批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项目
办理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办理条件 在国家禁止范围以外发布
申报材料   1.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及登记委托书;
  2.广告公司营业执照;
  3.卷烟厂营业执照;
  4.广告样件;
  5.广告业务合同(广告公司与卷烟厂签订);
  6.户外广告场地或者设施的使用权证明(包括场地或设施的产权证明、使用协议等,所在地的具体地形图);
  7.商标注册证明;
  8.广告发布地县级以上工商局初审意见。
办事流程 受理-审查-审批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部门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
受理地址
受理时间
联系方式 0591-87714242
联系人
监督投诉 省工商局监察室(效能办)、电话0591-8773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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