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国福建
>
网上办事
>
部门
>
省工商局
烟草广告审批
办事指南
在线申报
状态查询
在线咨询
项目名称
烟草广告审批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项目
办理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办理条件
在国家禁止范围以外发布
申报材料
1.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及登记委托书;
2.广告公司营业执照;
3.卷烟厂营业执照;
4.广告样件;
5.广告业务合同(广告公司与卷烟厂签订);
6.户外广告场地或者设施的使用权证明(包括场地或设施的产权证明、使用协议等,所在地的具体地形图);
7.商标注册证明;
8.广告发布地县级以上工商局初审意见。
办事流程
受理-审查-审批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部门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
受理地址
受理时间
联系方式
0591-87714242
联系人
监督投诉
省工商局监察室(效能办)、电话0591-87736007
【
收藏
】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