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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
广告经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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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广告经营登记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项目
办理依据
《广告管理条例》,《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具有直接发布广告的媒介或手段;设有专门的广告经营机构;有广告经营设备和经营场所;有广告专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规的广告审查员
申报材料
1广告经营登记申请表及登记委托书;
2.广告媒介证明(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期刊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经营的媒介,应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3.广告经营设备清单、经营场所证明;
4.广告经营机构负责人及广告审查员证明文件;
5.单位法人登记证明。
办事流程
受理-审查-审批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20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部门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
受理地址
受理时间
联系方式
0591-87714242
联系人
监督投诉
省工商局监察室(效能办)、电话0591-8773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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