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网上办事>>部门>>省公安厅
 
 
 
省级网上审批受理发布平台
办理情况查询

教 育   住 房
户 籍   医疗卫生
交通出行   公用事业
社区服务   企业开办设立
劳动和社会保障
设区市办事服务
福州市 厦门市 漳州市
泉州市 莆田市 三明市
南平市 龙岩市 宁德市
常用电话 更多 >>
·匪警 110
·火警 119
·急救中心 120
·道路交通事故报警 122
·水上求救专用电话 12395
·税务局通用电话 12366
·环保局监督电话 12369
·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 12315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项目名称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项目类别
核准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
办理条件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
申报材料   建筑工程审核: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和《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项目规划许可文件;
  (3)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主要包括设计说明书(含消防专篇),消防设计图纸(建筑总平面图、各层建筑平面图、主要立面、剖面图、给排水图、电气图、采暖通风空调图和消防设施设计图等);
  装修工程审核:
  (1)加盖建设单位印章的《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审核申报表》,特殊情况可由申请人签章;
  (2)装修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主要包括设计说明书,装修消防设计图,墙体、顶棚、地面、隔断、吊顶等装修部位的材料的应用说明。
  (3)消防设施设计图。新增、变更原消防设施的建筑内部装修工程,应有消防设施设计图和《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办事流程
受理→图纸资料审查→拟定审核意见→技术总复核→审批→送达
数量限制  无
办理期限
一般建筑工程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重点建筑工程和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需要组织专家论证消防设计的工程,审核时限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
(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另有缩短办理时限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受理部门
省、市、县(区)公安消防机构
受理地址
省、市、县(区)公安消防机构服务窗口或行政服务中心
受理时间
工作日
联系方式 福州(059187089800)、厦门(05925302200)、宁德(05932952506)、莆田(05942785623)、泉州(059522582466)、漳州(05962951119)、龙岩(05972290117
联系人
监督投诉  
059187089000
收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