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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二)、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三)、在同一受理部门,持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同一签注的,可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四)、通过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澳门就业,须向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五)、内地居民持港澳通行证和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该签注,可向原受理部门或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申请。 (六)、内地居民持港澳通行证和逗留签注,在澳门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该签注或赴香港其他签注的,可向原受理部门或广东省公安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申请。
申请人持《回执单》和身份证来窗口领证,也可申请由邮政快递公司直接将证件寄达申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