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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签证、居留许可须知―C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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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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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条件 |
一、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机构聘用的学术、科研带头人,或在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内被聘用的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或者享受同等待遇的学术、科研骨干; 二、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者享受同等待遇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重要专业技术人员; 三、以上人员的配偶和不满18周岁的子女。 |
| 申报材料 |
须履行的手续: 一、 提交有效护照及签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 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2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三、 提交住宿登记证明。 须提交的与申请签证、居留许可有关的证明材料: 一、申请F多次入境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须提供接待单位和一类授权单位出具的公函(应注明聘用期限等内容)。 二、申请对象第一类人员申请F多次入境有效签证,还须提交主管部门出具的函件和专业技术职称证明。 三、申请对象第二类人员申请F多次入境有效签证,还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任职证明,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证明。 四、申请居留许可,除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外国专家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证》。 五、申请对象第四类人员应提供亲属关系的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婚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领馆认证。 六、已满18周岁的外国人自入境之日起首次申请1年以上居留许可,须提供地市级以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也可提供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签发的健康证明或者健康确认证明。 |
| 办事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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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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