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省级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开工报告 |
| 项目类别 |
非行政许可 |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4、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的规定》(计建设「1997」35号) |
| 办理条件 |
(一) 项目可行性研究已经批准 (二) 初步设计已经完成 (三) 工程概算已编制完成 |
| 申报材料 |
1、项目开工请示 2、初步设计审查复函 原件 3、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4、施工企业中标通知书 5、监理企业中标通知书 6、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督书 7、用地(用海)批复 8、征地拆迁工作完成情况说明、资金拼盘及到位证明(项目建议书或科研批复文和银行证明) |
| 办事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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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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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期限 |
5(工作日) 该时限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办证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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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部门 |
省发改委 |
| 受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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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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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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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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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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