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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政务网网络资源审批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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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占用政务网网络资源审批
项目类别
非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福建省政务信息网管理暂行办法(闽委办[2003]37号)
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关于全省政务信息网新增、变更网络节点有关事宜的通知(闽信[2004]33号)
办理条件
凡符合接入全省政务信息网的省、设区市、县(市、区)政府部门,省直部门直接向省数字办申请。市县横向网部门向当地政务网主节点管理部门申请,报省数字办备案。
申报材料
关于申请接入政务网的请示
纸质原件 1份
办事流程
省数字办根据单位有关材料受理占用政务网网络资源申请,审查、审核并作出审批意见,由省经济信息中心根据审批意见会同电信部门完成有关工作。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5(工作日)
该时限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办证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部门
省发改委
受理地址
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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