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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付汇税务凭证开具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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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售付汇税务凭证开具审批
项目类别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办理依据

  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1999]372号)、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地税系统开具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税务凭证操作规程》的通知(闽地税征[2000]11号)

办理条件   我国境内机构(指公司、企业、机关团体及各种组织等)及个人须办理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购付汇的。
申报材料   申请人提出申请,同时提交购付汇项目的有效凭证、税收完税证明、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出具税务证明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自收到齐全申报材料起10个工作日内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部门 申请人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
受理地址
受理时间
联系方式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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