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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汽车专控商品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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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小汽车专控商品审批
项目类别 非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从严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决定(国发〔1988〕69号)。
  2、国务院办公厅〔1999〕5号。
  3、福建省委、省政府两办〔1995〕17号文件“关于配车标准”。
  4、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0〕207号《关于研究省财政厅与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职能划分的会议纪要》。

办理条件 福建省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控股的企业单位。
申报材料   1、福建省购买小汽车网上审批申请表
  2、近期企业财务报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旧车过户、报废相关材料
办事流程   1、申报初审:基层单位将提交申请文件、申请材料送县、市控办、省直企业主管部门初审;
  2、审查:申请材料存在当场可以更正的错误的当场更正,材料不齐全的,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不属本机关职权范围的或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当面告知或书面通知,并告知申请人。
  3、审批:制作小汽车批购单,送决定岗位人员。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10(工作日)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部门 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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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购买小汽车网上审批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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