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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预算收入退库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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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省级预算收入退库审批
项目类别 非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3、《福建省省级部门预算编制试行办法》

办理条件 省级一级预算单位(行政事业)、市县财政局 
申报材料   1、缴库单复印件
  复印件 1份 部门出具 盖章
  2、退库原因说明
  原件 1份 部门出具 盖章
办事流程   部门预算实行“二上二下”的编制程序:
  1、“一上”为省直主管部门根据省财政厅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本部门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部门(单位)预算建议数和有关预算的数据、资料,经审核、汇总后报送省财政厅。
  2、“一下”为省财政厅对省直主管部门报送的部门预算建议数和有关数据、资料进行审核,结合预算年度省级综合财力,测算并下达部门支出预算和财政拨款控制数以及收入计划数。
  3、“二上”为省直主管部门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部门支出预算和财政拨款控制数以及收入计划数,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本部门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部门(单位)预算草案,经审核、汇总后报送省财政厅。
  4、“二下”为省财政厅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部门报送的预算草案进行审核、汇总,上报省政府审定。经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30天内批复部门预算。省直主管部门自省财政厅批复部门预算之日起15天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7个工作日,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部门 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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