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国福建 > 网上办事 > 部门 > 省财政厅
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
办事指南 在线申报 状态查询 在线咨询
项目名称 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 
项目类别 非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1、《财政部关于提供金融企业产权登记表格有关问题的函》(财金函〔2003〕12号)
  2、《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正、副本)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03〕8号)
  3、《财政部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报表及填报说明的通知》(财金函〔2002〕42号)
  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02〕32号)

办理条件
申报材料   1、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2、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申报表
  3、相关部门批准产权变动行为的文件
  4、由出资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及有关部门批准国有资本额增减变动的文件
  5、企业章程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产权变动时的验资报告
  7、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发生变动的,提交新加入的出资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中,国有资本出资人还应当提交产权登记证复印件
  8、通过产权交易机构转让国有资产产权的,提交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转让国有资产产权的交易凭证
  9、发生变动事项后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10、主管财政部门认定须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办事流程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5(工作日)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部门 省财政厅 
受理地址
受理时间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监督投诉  
收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