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1]120号) 2、《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监察部 审计署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2]48号) 3、《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财库[2004]1号) 4、《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财库[2006]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