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国福建 > 网上办事 > 部门 > 省财政厅
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户的审批
办事指南 在线申报 状态查询 在线咨询
项目名称 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户的审批 
项目类别 非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1、《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1]120号)
  2、《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监察部 审计署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2]48号)
  3、《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财库[2004]1号)
  4、《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财库[2006]96号)

办理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直行政、事业单位 
申报材料   1、资金账户申请表
  原件 1份 申请单位填写 盖章
  2、申请单位一级主管部门计财处的函
  原件 1份 申请单位一级主管部门计财处出具 盖章
  3、申请开户所需其他相关文件
  复印件 1份 申请单位复印
  4、申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 1份 申请单位复印
  5、申请单位法人证
  复印件 1份 申请单位复印
办事流程     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国库处审核同意后,会部门主管处室,报厅长同意,盖“福建省财政厅账户管理专用章”交还申请单位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25(工作日)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部门 省财政厅
受理地址
受理时间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监督投诉  
收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