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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用限额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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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用限额核定 
项目类别 非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行〔2001〕68号)
《因公临时出国用汇管理办法》(财预〔2002〕314号)

办理条件   出国团组在取得出国任务正式批件后,必须由专人到指定供汇部门办理外汇额度申请手续。 
申报材料   1、有权审批出国部门开出的出国任务批件
  原件 1份 申报人从第三方机构获得 盖章
  2、国外邀请函
  复印件 1份 申报人复印 盖章
  3、国外活动日程安排表
  复印件 1份 申报人复印 盖章
  4、临时出国代表团组外汇开支预算表
办事流程     供汇部门接到出国团组用汇申请预算后,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按《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核定预算限额。
数量限制   3个工作日,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办理期限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部门 省财政厅 
受理地址
受理时间
联系方式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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