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 |
| 项目类别 |
行政许可 |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福建省测绘条例》 |
| 办理条件 |
(一)申请人应当是我国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并已办理基础地理信息使用单位登记手续; (二)有明确、合法的使用目的; (三)申请的基础测绘成果范围、种类与使用目的相一致; (四)符合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及政策。 |
| 申报材料 |
1、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原件 2 申请人填写 签字、盖章 2、基础测绘成果资料使用证明函原件 1 申请人从当地测绘主管部门获得 盖章 3、基础地理信息使用单位申请表(第一次申请时使用) 原件 1 申请人填写 盖章 4、军队测绘成果使用单位登记表(第一次申请时使用) 原件 1 申请人填写 盖章 |
| 办事流程 |
(一)申请人按规定填写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到当地测绘主管部门办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使用证明函; (三)申请无偿使用基础测绘成果资料,省直单位应当由省直主管部门另行出具公函;市、县单位应当由本级政府办公室(厅)另行出具公函。 |
| 数量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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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期限 |
5(工作日)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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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部门 |
省测绘局 |
| 受理地址 |
福州市东大路60号省测绘局办公大楼3楼测绘成果与地图管理处 |
| 受理时间 |
正常上班时间 |
| 联系方式 |
0591-87536532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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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 |
0591-875650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