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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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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的许可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福建省测绘条例》、《福建省测量标志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1. 申请人应当是我国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
  2. 因工程建设需要,确实无法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而必须拆迁或失去效能的;
  3. 永久性测量标志因长期失修而濒临倒塌构成危险的;
  4. 建筑物上的测量标志,因建筑物需要改造或拆毁的。
申报材料   1、《永久性测量标志迁移申请表》原件 1 申报人填写 盖章
  2、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1 申报人填写 盖章
  3、工程建设单位法人签署的申请报告原件件 1 申报人填写 盖章
  4、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或开工许可证等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1 申报人填写 盖章
  5、建设工程的设计图纸或测量标志所在地的地形图等有关资料复印件 1 申报人填写 盖章
  6、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 1 申报人填写 盖章
办事流程   受理→ 处室审核现场勘查→ 分管领导签发→ 结束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5(工作日)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部门   省测绘局
受理地址   省测绘局
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内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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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久性测量标志迁移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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