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设区市办事服务 |
 |
|
|
|
|
|
·匪警 110
·火警 119
·急救中心 120
·道路交通事故报警 122
·水上求救专用电话 12395
·税务局通用电话 12366
·环保局监督电话 12369
·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 12315 |
|
|
|
|
|
|
|
|
|
| 项目名称 |
从事测绘业务的单位等级资质许可 |
| 项目类别 |
行政许可 |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福建省测绘条例》、《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
| 办理条件 |
1.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设施; 3.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4.独立的法人单位,并有固定的住所。 |
| 申报材料 |
1、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单位盖章并承诺其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的申请报告扫描件 1 申报人填写 盖章 2、符合国家测绘局规定样式的《测绘资质申请表》原件/电子文档 2 申报人填写 盖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1 申报人填写 盖章 4、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扫描件 1 申报人填写 盖章 5、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用文件、离职证明文件、劳动合同、工作简历、毕业证书、身份证扫描件 1 申报人填写 盖章 6、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包括编号、姓名、性别、民族、职称、职务、学历、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码、工作时间、备注等)。具有相对独立建制测绘生产机构的单位应提供该机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名册电子文档/扫描件 1 申报人填写 盖章 7、符合规定数量的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提交仪器设备清单和下列至少一项证明材料:购置发票或单据、调拨单、国家已经颁布检定规定和标准的仪器设备的检定证书、载有仪器设备状况的固定资产评估报告等) 电子文档/扫描件 1 申报人填写 盖章 8、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1 申报人填写 盖章 9、单位住所证明(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出租方房屋产权证、租用合同) 扫描件 1 申报人填写 盖章 10、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证明材料(提交下列至少一项材料:测绘项目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验收报告,获奖测绘项目证明材料,测绘产品经法定的测绘质量检定部门检测的报告,用户反馈意见。初次申请测绘资质的除外) 扫描件 1 申报人填写 盖章 11、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扫描件 1 申报人填写 盖章 |
| 办事流程 |
受理→ 处室审核(鉴定评审)→ 分管领导签发→ 局长办公会议→ 结束 |
| 数量限制 |
|
| 办理期限 |
10(工作日)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
| 受理部门 |
省测绘局 |
| 受理地址 |
省测绘局 |
| 受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内 |
| 联系方式 |
|
| 联系人 |
|
| 监督投诉 |
| |
|
|
|
|
|
|